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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饭店吃饭,结果吃进医院,怎么找商家负责?
2022-04-19

小李夫妻二人去饭店吃饭,结果回家后两人纷纷拉肚子,到医院治疗费花了4000元医药费,想找饭店赔偿,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答:在就餐后出现不良反应的,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治疗。必要时,可以保留好食物样本和就餐证明,及时向消协、工商、卫生部门投诉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保留好医院就诊记录,病例,门诊证明等材料,以便有关部门对出现问题的饭店进行检查和处罚。涉事饭店将要负责医药等相关费用。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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