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络游戏热度的增加,当下许多年轻人通过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方式结识、甚至成为线下情侣很正常,但这种背景下,也给不少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被告人吴某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被害人赵先生,后在网络聊天过程中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与被害人赵先生建立“恋爱”关系。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利用二人的“恋人关系”让被害人主动支付或者虚构生病需要买药、打官司要送礼、送货开车时刮伤他人要赔偿等各种理由,骗使被害人赵先生向其汇款共计人民币共计16万余元,后将上述钱款挥霍。
两年后,被告人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提醒大家通过网络发展恋爱关系时务必先核实对方身份,提高警惕,避免财产损失,对此,律师给出如下建议:
第一,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结识时间长不代表“熟悉”。据被告人吴某某供述,其与被害人赵先生在网络游戏上相识,二人还互相加了微信,通过微信得知被告人是单身的状态,双方还交换了照片。在后续的时间里,双方了解到的包括工作、姓名、籍贯、照片等信息,在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害人不知道吴某某所提供的“马某某”的姓名是虚构的,照片也是在网上找他人的,以及吴某某婚姻尚在存续期间的事实。被害人赵先生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仅通过网络的信息,便陷入情网,为后续被骗取财物埋下了隐患。
第二,在网络交往时,涉及借款、转账时,应提高警惕,多加防备。该案中,被告人吴某某被骗取被害人赵先生16万余元有一个过程。被告人吴某某首先是试探性地称家中有事向被害人借数额几千元,没想到被害人还真就通过微信进行转账。自此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告人便陆续编造需要上保险、还贷款、家人生病、哥哥打架需要赔钱等理由,逐步骗取了被害人上述的钱款,待被害人赵先生发现被告人吴某某不回微信、拒接电话失去联系后,为时已晚。
因此,考虑到网络的虚拟性,在倾注感情时,要加强自身防范,通过线下了解等多种方式,在充分了解对方身份的基础上,再与对方开展进一步的交往,否则就有可能陷入情网进而陷入骗局;另一方面,面对网友提出的借款、转账时,要提高警觉性,避免进一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