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和小王是一对新婚夫妻。结婚两年后,两人喜得一子,小小张。后来,小张成功炒股,成为千万富翁。但是,他却开始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小小张三岁时,小张与小王离婚,小小张由母亲抚养。
在离婚后第二年,小张与情人约会时突发心脏病去世,留下个人财产两千五百万元。根据小张的遗嘱,小小张将继承小张的全部遗产。然而,妻子小王却因为小张的所作所为,一直对他耿耿于怀,也不想让自己的儿子继承丈夫的遗产,便对执行小张遗嘱的律师说:“就算饿死,我儿子也不会要那个混蛋一分钱。”
那么,作为未成年的人的监护人,母亲有权利为儿子做主放弃遗产继承权吗?
律师说法:
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力、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可以由其监护人依法行使,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是纯利益,他人无权处分。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处分或放弃财产权,属于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小王作为小小张的监护人,只能代表他接受物质利益,不能代表他放弃权利。也就是说,即便是母亲,也不可以替儿子决定放弃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