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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搬迁后,劳动者拒绝上班,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3年9月23日,原告吴某入职被告某峰公司从事生产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至2019年9月30日,约定工作地点在将军大道159号某峰公司,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应协商一致。
2017年5月4日,被告某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修订员工手册。其中规定,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给予解除合同处分。原告吴某签收了员工手册。
2020-08-08

合同无效,双方应该怎么承担责任

刘某于2012年6月与某水利管理委员会签订《开发饮食业场地租用协议》,承租该管委会管理的一段堤岸水域经营餐饮业,租赁期限20年。刘某购买船只装修,在该段水域经营船上餐馆——“洞庭印象水上餐厅”,生意颇为红火。
2020-08-08

交通事故中投保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是否应该先行赔偿

2015年12月24日8时许,钱某驾驶个小车载孙某行驶至交叉路口时,与原告赵某驾驶的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钱某、赵某不同程度受伤,孙某摔出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本次事故中钱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承担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原告赵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8647.35元。其车辆经县价格认定中心确定车辆损失金额为50930元。
2020-08-08

高管营私舞弊,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高级管理人员在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履行职权应当遵循基本职业品德。如存在营私舞弊行为,用人单位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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